雷电是一种连续放电的重复击穿过程,主放电并非一次完成,它有多次重复过程,一般为6-15次,最多可达40多次。
电涌保护器(SPD)是用于泄放雷电流的防雷装置,被并联安装在线路上,通过泄放电涌电流、限制电涌电压来保护电子设备。
目前防雷所存在的问题
① 防雷产品选型不当,防雷失效。
② 后备保护装置误断,防雷失效。
③ 后备保护装置雷击损坏,防雷失效。
④ 后备保护装置选择不当,SPD发热起火。
⑤ 未确保UP/F<UW,防雷失效。
那么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呢?
我们先来看防雷的相关标准:
GB50057-2010中4.3.8-4/5强条要求:应在低压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、配电柜处装设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。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等于2.5kV。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,当无法确定时应取等于或大于12.5kA。
GB50057-2010中J.1.2要求:安装电涌保护器制造厂要求装设过电流保护电器。
GB 50343-2012中5.4.3要求:进入建筑物的交流供电线路,在线路的总配电箱等LPZ0A或LPZ0B与LPZ1区交界处,应设置Ⅰ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或Ⅱ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第一级保护;在配电线路分配电箱、电子设备机房配电箱等后续防护区交界处,可设置Ⅱ类或Ⅲ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后级保护。
GB 50343-2012中5.4.4要求:浪涌保护器设置级数应综合考虑保护距离、浪涌保护器连接导线长度、被保护设备耐冲击电压额定值UW等因素。各级电涌保护器应能承受在安装点上预计的放电电流,其有效保护水平UP/F应小于相应类别设备的UW 。
根据以上防雷标准,我们在电涌保护器选型和安装时应注意以下几点:
1、电涌保护器
① 就其安装的位置必须能分别耐受Ⅰ、Ⅱ级试验,保证防雷持续有效。
② T1级产品须满足Iimp(10/350μs)≥12.5kA,Up≤2.5kV,T1级产品,主要考虑其有更高的耐受能力。
③ T2级产品须满足8/20μs波形Ⅱ级试验,Up≤2.5kV,In和Imax值视项目情况而定,通常民用项目选择Imax(8/20μs)≥40kA。
④ 对于医院、研究机构、铁路、航空、机房等项目,在保护精密仪器设备时可加装T3级产品,须满足8/20μs波形Ⅱ级试验,此时要考量更多的是电压保护水平,需选择Up值更低的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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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SPD过流保护装置(后备保护器)
① 其安装的位置必须能分别耐受Ⅰ、Ⅱ级冲击不误断,不损坏、保证防雷持续有效。
② SPD漏电流超标时,能迅速切断工频电流,防止SPD 发热起火。
③ 其短路分断能力要足够大。
3、防雷支路的UP值
① 有效保护水平UP/F应小于相应被保护设备的UW(被保护设备的设备绝缘耐冲击电压额定值),即 UP/F<UW ,方能保证防雷有效 。
UP/F=ΔU+Up(spd)+Up(后备保护器)
ΔU是连接导线上的感应电压,即 ΔU=ΔUL1+ΔUL2+ΔUL3
② 按被保护设备的位置,选择适当的电涌保护器和后备保护器。
③ 安全有效的接地、合理布线。
综上所述,我们在电涌保护器的选型和安装时,应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来执行,应选择高质量的电涌保护器,能耐受连续的雷电流冲击,后备保护器能迅速切断短路电流,保护SPD不起火,在安装时注意合理接线,保证UP/F<UW。